令名待彰

叫我阿令或者令名就可以啦/
游戏主刀乱明日方舟食物语/
同人主全职cp杂食/
本命头像不变虽然墙头很多/
最近迷刀乱的鹤全职的乐月歌的花明日方舟的豹食物语的鸭/
屁话很多/
以上,感谢您阅读至此/
/

【江周】没有你的未来不是我想要的未来(下)

题目出自境界的彼方 原话:没有未来的未来不是我想要的未来
原著设定,含私设,时间轴无考证(反正是个春节之前刚放假的时候)
ooc有,逻辑无
按执笔顺序是有生之年系列的第一篇,所以十分短小
chapter.2
周泽楷到达目的地后进也不是退也不是,自己一冲动就跑过来了,却没有面对现实的勇气。他站在小区门口,犹如迷路的孩子般无助,迷茫。形形色色的人们谈笑着走进走出,无人问津,最多只是看出周泽楷惊人的容貌多瞄几眼,街上张灯结彩,新年快乐的歌声充斥在商铺之间,每个人的脸上都洋溢着幸福的笑容,合家团圆,辞旧迎新,零星几只鸽子耐着严寒在空中翱翔,尽管数量不多,却都聚在一起,麻雀挤成一排蹲在树枝上互相取暖,它们脚下是用来烘托节日气氛的大红灯笼,挂满了各式各样的彩灯的枝头上落上几点白色。人们惊喜地抬头,空中飞舞着冬的精灵,小孩子欣喜地祈祷着雪能下得更大,询问着大人后面几天的天气,一张口就是一团白雾,厚重的衣物并不能阻拦他们上蹿下跳的心。在这样一个日子里,没有人,也不会有人去注意一个格格不入的青年。
这个世界,就像薛定谔的猫一样,只要不去打开盒子,就会存在江在的世界与江不在的世界。
可这是个不可打开的潘多拉魔盒。
“队长他杵在那……”“嘘,声音太大了。”紧随其后的三人保持一段距离观察着周泽楷。“啊,动了,快跟上。”吴启叹口气,他觉得这一趟结束后他会对自己账号卡的职业有更深刻的理解。“别急,队长只是走进了电话亭。”“队长跨了n条街来打电话?”
在红色的电话亭中,机器闪耀着金属光泽,冰冷刺骨。周泽楷用颤抖的手指,一个键一个键地按下自己倒背如流的那串数字,等待的时间短暂而又漫长。漫长到希望涌起,短暂到绝望接踊而至。现实如同从自己身体里拔出来的骨刺,将自己伤得体无完肤。
“对不起,您拨打的号码为空号……”冰冷机械的女声响起,击碎了那脆弱的希望。
没有江的世界。没有江的未来。
周泽楷提着手中的话筒,愣愣地透过玻璃看着那个彩色的世界,不,是灰色的世界。
没有颜色。
周泽楷回到了那个,漆黑的,无声的,陌生的世界。
“江……”周泽楷睁开眼睛,吓了一旁的方明华一跳。“小周,你下次能先像电视剧里面一样先动个手指再睁眼吗,怪吓人的。”“江……江呢?”方明华撇撇嘴:“牵着人家的手还好意思问我人在哪……”周泽楷看着自己紧紧抓着的另一只手,无比熟悉的轮廓。还有无比熟悉的声音。
“小周,我在。”江波涛像平时一样笑着。
“诶哟,小周你怎么掐我?很痛的啊!”
是真的……周泽楷眯起眼睛,勾起嘴角,贪恋着面前在温和的青年掌中的温度。阳光照射在两人脸上,方明华的嘴角抽了抽,打算去问蓝雨他们平时用的什么牌子的墨镜,剩下那只空着的手摸索着自己平时为了训练摘下的结婚戒指。
“小周,你先放过方前辈好不好,出了很多汗啊。”江波涛看着周泽楷乖乖地收回手,给方明华一个略带敌意的眼神,太后很委屈,虽说是他介绍的,但是是你家小周自己掐上来的啊,回敬一个这锅我不背的眼神。周泽楷看着两人眉来眼去,想起来了,最近杜明跟郑轩附体一样囔囔着什么追不到女神过年回家又要被催结婚精神压力好大,方明华就介绍了个心理医生来灌鸡汤,顺便把全队都灌了个遍,方明华是常客这次pass,江波涛是被好奇的众人推出来第一个尝试,醒得自然比其他人早。现在回想起来,那个梦境确实有着许多说不通的地方,但做梦人通常不会发现。周泽楷理清思路后长舒一口气,这什么破鸡汤,有毒!
“说起来小周你梦见了什么啊?一直在喊小江。”还哭了,方明华露出一个意味不明的笑容,“吓得江副一醒就跑过来问情况。本想让你情绪稳定一点才试着握着你的手,结果你就死活抓着不放。”周泽楷连忙松了手,一看,果然,红彤彤的一片。
“对不起,梦里江不见了,所以……”
“小周是觉得没有我自己会困扰吗?”
“嗯。对不起。”
“为什么道歉?既然小周觉得没有我会很困扰,那我只有一直和小周在一起就好了呀。”
“但……梦……”
“那我们来做约定吧,我不离开小周,同样的,小周也不准离开我,好吗?”
江波涛伸出小指和周泽楷的勾在一起。
“满意了吗?”“嗯!”
END
小剧场(极度ooc):
目睹全程的方明华心中呐喊:杜明同学你过来学学(敲黑板),这是重点啊,快记笔记!你小子情商要是有江波涛一半,女神早就到手了好吗?!
事后听说的杜明:报告教练!学不来学不来,女神她不吃这套!
这两天眼睛剧疼的吴启:你们就不嘈队长一个大男人为什么被江副用那么少女心的方法撩到了啊!这两天天天都是粉红色的啊!
因回老家逃过一劫的孙翔:救命!我就回趟家发生了什么?怎么队长和副队就弯了?嗯?喵喵喵???
真end
吕泊远:end个鬼啊?!我还没说话呢!

评论
热度 ( 39 )

© 令名待彰 | Powered by LOFTER